加强队伍建设,搭建工作平台一是配齐配强村组干部,为落实“村为主”机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别注重选配好村书记、村计生专干、组中心户长,对专干实行 “县管、乡聘、村用”,中心户长实行“乡聘、村管、组用”,从而健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生网络;结合开展村民自治,推选好村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和计生协会小组长,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和乡村“五老”在村民自治、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等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村组干部自身素质和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每年县人口计生委或组织全体村专干进城集中上课,或组织计生委业务骨干成立授课组巡回各乡镇为村组干部授课的方式对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强化例会指导,促进以会代训,制定各乡镇村干部例会制度,规定例会时间,每次例会,计生委都有业务骨干下到乡镇结合当前工作,为村居干部授课讲解,提高其工作水平。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村组干部计生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出台《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办法》,对各村计生工作实行书记负总责;专干是主要责任人;村两委班子分片包干;组长、中心户长包组是具体责任人的制度。建立健全了村两委干部包干责任制、孕前型管理服务制、村务公开制、村级例会制、信息采集上报制、绩效考核制等一整套规范的“村为主”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村居干部的计生工作职责,村干部着重抓好“五到位”:一是控制政策外生育到位,做到有孕即报。二是孕前型管理及孕情跟踪服务到位,做到查环查孕确保;三是已婚妇女节育措施及时到位,做到“一男上环,二孩结扎”;四是宣传教育咨询及信息收集上报到位,做到底细清情况明;五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理到位,做到有章可循。
四是建立待遇留人的激励使用机制,充分调动村组干部抓好计划工作的积极性。从政治、经济、生活等多方面关心爱护村组计生干部,将优秀的村专干优先选拔进入乡镇公务员,每年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100名优秀村专干和组中心户长;财政把村组干部工资全额纳入预算,村专干工资等同于村主任,组中心户长每月发放40元误工补贴;县财政统一为村专干办理养老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逢年过节,县领导必定走访慰问基层计生干部;多方扶持、帮助村组计生干部发展生产、发家致富。
搭建工作平台。
从五个方面入手,抓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这个工作平台。一是抓组织领导。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制定《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县人口计生委并把它作为年度考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在全县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的良好氛围。二是抓规范管理。一方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修改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对村民生育与节育、奖励与处罚以及流动人口生育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另一方面与村民签订双向责任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合同》,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法,明确村委会与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应履行的职责及违约处罚条款;同时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利用《公约》促促使群众自觉参加环孕检、自觉落实节育措施;把管理关口前移,加强对未婚青年的管理,建立未婚青年档案,实行“一对一”跟踪管理。三是抓阵地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人口学校、村服务室、会员之家及计生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计生主阵地;利用各阵地积极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等宣传、咨询、随访服务,对新婚、怀孕、生育和实行了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进行走访,经常性地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利导优惠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服务。四是抓政务公开。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各乡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将村规民约上墙公开、计生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公开,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及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五老”评计生等活动;积极开展诚信计生行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依靠群众,对违法怀孕早发现、早做思想教育工作、早采取补救措施;依靠群众监督乡镇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和依法行政在本村落实情况;依靠群众提出对计划生育工作、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的意见和要求。五是抓利益导向。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调动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积极性。建立常态性工作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做好计划生育家庭“一卡通”的发放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为农村已扎二女户按每对夫妇3000元的标准办理一份养老保险;对二女户女孩考取大学的,给予了一次性奖励1000元,考取高中的每年发放1000元阳光助学金;为0-6周岁独生子女办理独生子女“爱心保险”;同时积极开展“三结合”帮扶、计生绿色养老工程、计生家庭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行动。
改革考核方式
县人口计生委对村级人口计生工作实行直接考核到村、直接管理到村的方式进行,同时改革考内容、改革考核方法、加强工作过程调控、加强督查指导。
一是在考核内容上围绕加强孕前型管理,确保“四术”及时到位,流动人口管理到位,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宣传教育无盲点等内容进行。
二是在考核方法上实行责任到人,个案包干,个案销号,个案考核的方法进行。建立个案考核机制。按照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必须完成的原则,给各村建立包干责任区,将环孕检对象、孕情跟踪服务对象、需要落实节育措施对象、宣传教育对象等按个案分解到每个村干部身上,然后进行考核,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建立个案责任追溯制度。制定人口计生个案责任追溯制度,对包干区责任,至少追溯二年,防止因村干部包组分工的调整而影响责任的落实和追究。特别是由于当年环检不到位、造成第二年一男户超生的;二孩户结扎落实不及时,造成多孩生育的;孕情跟踪不到位,政策内怀孕消失的,一律追究当年包干责任区干部的责任。
三是加强工作过程的调控。下发〈〈赣县乡(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平时工作管理月排名实施办法〉〉,对各乡镇、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评分、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季兑现”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县人口计生委把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情况作为其所在乡镇年度考核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证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并保证乡镇根据工作过程落实情况加强对各村的调度。县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每月月中对村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月末进行考核评分,县级每月通报一次全县各村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每月积分前几名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后几名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后进村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力量帮扶,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一方面县人口计生委加强了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督查和指导,督促各乡镇制定“村为主” 的各项管理考核工作,指导乡村两级抓好人口计生“村居为主”工作的落实;对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差,弄虚作假,或不开展、不落实的,实行 “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实行“重点管理”。另一方面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了一支明查暗访专业队,不定期下到村组督促检查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反馈到各乡镇,并实行追踪整改。仅2010年,赣县就对计生工作被动落后的12个村给予了“限期整改”,对14个村给予了“重点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