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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第四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国计生协〔2022〕8号

时间: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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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协:

  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申报第四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在地方计生协申报、各省(区、市)计生协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试点内容、地域分布等因素,经评审,中国计生协确定天津市宝坻区计划生育协会等18个市(区)(名单附后)为第四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要求

  (一)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点时间表、路线图,完善工作机制。

  (二)各试点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努力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带动各级计生协全面深化改革。

  (三)各省级计生协要立足实际,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做好经验总结,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兼具地方特点和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

  二、经费管理

  (一)中国计生协原则上支持试点单位部分经费,请各试点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做好配套资金。

  (二)中国计生协拨付的经费用于《通知》中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三个方面、十一项改革任务,重点用于“不断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部分的改革任务,原则上不得用于发放慰问金、购买保险、制作宣传品等其他用途。

  (三)各试点单位在资金使用中,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政预算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依法、依规、依纪实施项目活动和使用项目资金。试点经费执行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其他

  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中国计生协组宣部调研处联系。

  联 系 人:郭长杰 宋晓飞

     话:010—55602795

  电子邮箱:cfpazhc01@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第四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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