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群团改革和建设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申报第五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地方计生协申报、各省(区、市)计生协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中国计生协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计生协等24个单位为第五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要求
(一)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试点工作目标,尽快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试点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努力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示范引领各级计生协全面深化改革。
(三)省、市两级计生协要立足实际,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适时开展调研督促检查,做好经验总结,发挥试点的辐射带动功能,鼓励建立更多省级试点、市级试点,统筹指导本省内前四批试点单位一体落实改革任务,推动计生协改革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二、经费管理
(一)中国计生协原则上支持试点单位部分经费,请各试点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做好配套资金。试点经费执行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
(二)中国计生协拨付的经费用于《通知》中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三个方面、十二项改革任务,重点用于“不断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部分的改革任务,原则上不得用于发放慰问金、购买保险、其他项目活动等。
(三)各试点单位要按照中国计生协批准的试点实施方案开展活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试点实际执行过程中,如确需对计划活动或预算作重大调整,要经省级计生协审核同意后,书面报中国计生协批准。
(四)各试点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国计生协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财务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
三、其他
(一)各试点单位于5月15日前将试点实施方案和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寄至中国计生协组织宣传部调研处。
(二)各试点单位要定期报送改革工作情况,并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年度改革工作进展、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试点总结报告和资金决算报告。
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沟通联系。
联 系 人:组织宣传部调研处 刘梦惠 刘艳华
电子邮箱:cfpazhc01@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
邮政编码:100035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第五批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计划生育协会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计划生育协会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计划生育协会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计划生育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计划生育协会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计划生育协会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计划生育协会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计划生育协会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计划生育协会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计划生育协会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计划生育协会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计划生育协会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计划生育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计划生育协会
海南省琼海市计划生育协会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计划生育协会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计划生育协会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计划生育协会
陕西省宝鸡市凤县计划生育协会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计划生育协会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计划生育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计划生育协会